地税办税指南
地税办税指南
各高新技术企业: 欢迎您们到中关村电子城科技园投资建厂、兴办企业,为朝阳区的经济发展作贡献。我们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酒仙桥税务所将为您依法纳税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为了你们尽早熟悉我局的征管工作,现将有关办税事宜告知如下: 1、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我局服务窗口或到我局纳税服务所(局办公大厅)办理税务记。 电话:64918178 64919330 纳税服务所 65978638 65978564 投资服务大厅 2、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文化事业费、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登记的企业) 3、涉外企业,请您在办好税务登记后,到我局涉外所报到。电话:67745470 4、内资企业,由酒仙桥地税所负责日常的征收管理,具体办事人员及电话如下: 电子城税收管理站 电话:84563418 袁萍 纳税服务一组 84563523 胡建新 IC卡授权 64321732 大厅4号、5号窗口 发票组 84563597 马福全 咨询电话 64382829 5、为了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方便纳税人纳税,北京市地税局实行网上申报纳税。如您有更多的问题需要了解,您可以拨打上述电话,也可以登录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tax861.gov.cn
酒仙桥地税所 2004.06
个人所得税
一、 单位个人一次性取得的数月奖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一次性取得的数月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薪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数月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北京地区按12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北京地区按12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 二、 单位个人取得年底双薪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归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北京地区按12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北京地区按12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 个人取得的董事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 关于个人取得不同项目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个人兼有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 财产租赁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 (1) 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 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 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 (4) 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六、 拍卖文稿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版发票税收政策
1、 什么是企业自印发票? 企业自印发票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以及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在统一发票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时,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印制和使用的,自行设计发票式样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2、 什么是税控装置? 税控装置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开具发票时所使用的具备税务机关能够监控应税收入的产品。税控装置产品包括税控发票机、外挂税控器以及其他具有多种功能的税控装置。 3、 纳税人如何选择使用发票的种类? 纳税人应根据经营的需要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确定领购发票的种类。根据此次发票改革的有关规定,对于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相对健全的,一般应使用税控装置打印发票;对经营规模较小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可以使用定额发票。纳税人本着自愿的原则认购税控装置产品。 4、 如何举报发票的违法行为? 纳税人举报发票的违法行为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税务机关受理后将按规定进行查处并为纳税人保密,在查实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1) 网上举报: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涉税举报模块; (2) 电话举报:(010)12366; (3) 到税务机关举报。 5、 税人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的,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应如何处罚? 对纳税人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的,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 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6、 纳税人的税控密码器和税控报数卡发生丢失或非正常损坏是如何收费的? 应由负责税控装置管理的机构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 7、 纳税人的税控装置IC卡不能正常办理报数,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控装置IC卡报数过程中,如发生IC卡不能正常报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填写《税控装置IC卡非正常情况处理表》将此表交给纳税人由税控装置代理服务商解决。 8、 纳税人购买税控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发票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征[2002]298号)规定,纳税人所购置的税控装置所发生的购置费由纳税人自行负担,其购置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分两年列支。 9、 对于毁损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毁损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领购发票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 1份 2、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3、发票认定及税控装置选型申请表 原件 4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3份 5、实际经营情况书面材料 原件 1份 6、公章、财务章印摸 复印件 1份 7、申请使用全国统一发票的资质证明 原件 1份 8、租赁场所的正式发票 复印件 1份 9、经营场所租赁协议 复印件 1份 10、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复印件 1份 11、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1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复印件 1份
注:相关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并加盖企业公章。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时请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各复印件上一定要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盖章。
税务机关: 受理,工作实现5个工作日。 审查,工作实现8个工作日。 决定,工作实现5个工作日。 送达,工作实现2个工作日。
共计20个工作日。
电子城管理站 20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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