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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审复核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审复核

  一、办事依据

        1、 国家科技部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2、 北京市科委京科高发[2001]364号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二、 复核条件

        1、 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2、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3、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4、 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三、 前置审批条件

        (无)

  四、 需提交的基本文件和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业务流程

       

  六、 办事期限

        自接到完整、齐备的申报材料后,经过预审-现场考察--复核,20个工作日完成复核

  七、 注意事项

        1、 全部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2、 材料一式一份
        3、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定,每年4--6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复核
        4、 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核及复核未达标的高新技术企业,电子城科技园管委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八、 受理审批部门

        科技促进部
        受理人:张南、杨亚平
        办事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电子城科技大厦1507房间
        办公电话:64318167、6431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