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08-2009年度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家重大项目配套支持的通知
2008-06-26 14:00:57
各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共建基地、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为增强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关村管委会启动2008-2009年度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家重大项目配套支持申报工作,对2007年和2008年落户园区的国家重大项目给予配套支持,现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主要承担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得到中关村管委会资助的项目,具有申报资格。 1.2007年和2008年立项或批准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科技条件平台和创新产业化基地。 2.2007年和200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 3.2007年和2008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立项或批复的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或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二)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如软件与信息服务、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数字音视频、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环保能源、文化创意等。 (三)除获奖项目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应在300万元以上。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共建基地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与承担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管理水平及经营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使用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和受理流程 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委委托中关村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进行项目受理。申请企业需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www.zgc.gov.cn)的"项目申报中心"系统进行电子申报。 (一)网上注册 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项目申报中心"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经系统审验合格后自动激活。 注: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名称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系统无法确认;每个企业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管理员账号,管理员账号可以为企业其他人员分配账号。 (二)网上申请 注册成功的企业按照网络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填写相关表单,上传申报资料及相关附件,如有不当之处按兴业公司提出的意见补充和完善后再行申报。 注: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信息或资料,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2.1),公共技术平台类或非平台类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申报所需材料附件》(附件2.2-2.5)中的各种资料。 (三)网上审查与受理 兴业公司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企业需按要求打印(一式四份)并装订成册,送到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送兴业公司。 注:项目纸质版资料,可通过项目申报中心自动生成,信息与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一致。打印的纸制资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装订顺序为:申报表、项目建议书、附件。请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特别提示: ●企业注册完成后,即可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 "项目申报中心"系统编写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必须通过兴业公司的网上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提交,并将网上申报的项目材料发送至兴业公司。 ●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内容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四、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 五、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李 朋(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数字音视频、新材料产业) 82691714 殷 豪(生物医药产业) 82690520 夏文佳(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82690521 杨金晖(环保能源产业) 82690521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B座17层 联系人:王育 魏强 联系电话:64841363 64841365 七、项目申报中心技术支持 信息化项目组 李小康 联系电话:82690517,82690519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1)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网上申报) 附件2(2)非平台类重大项目建议书 附件2(3)非平台类重大项目申报所需材料附件 附件2(4)公共技术平台类项目建议书 附件2(5)公共技术平台类项目申报所需材料附件 附件3 中关村信用服务中介机构 附件4 各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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